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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大主席团:
根据《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安排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今年的第一次会议必须在4月15日前举行。望接此通知后,及时向各乡(镇)党委汇报,抓紧筹备,确保会议按期召开。
注意事项:
1、会议议程及程序必须严格依照《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》执行;
2、会议时间及议程确定后,及时报县人大农村工委;
3、会议要邀请县委、政府包乡镇领导列席,邀请县人大联系领导及相关工委列席指导。
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